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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第十三輯]羅 操:烏程漢簡中的鹽業問題考述

发布时间:2024-06-25  |  文章来源:《簡牘學研究》第十三輯

内容摘要:新近刊布的《烏程漢簡》中有 5 枚簡文内容涉及漢代的鹽業問題。 東漢明帝時期“食鹽私賣”的鹽業經營模式,糾正了《文獻通考 ·征榷考》中“明 帝時,官自鬻鹽”的説法;明帝時鹽民運銷食鹽過境時需持有通行憑證“棨”, 這種憑證與商旅繳納商貨税有關;與“賈人”表述方式不同的“民”,并非以鹽 業營生的某個人的名,而是特指以販運鹽業爲主要生計手段的人群;漢代鹽業處  於民營時期,地方鹽官衹負責征收相應的鹽税;漢代鹽業“售賣”活動是鹽商謀 取高額利潤的關鍵環節,運輸龐大數量的食鹽又是鹽商最終獲利的保障;王柱等  人名下巨大的食鹽數額,有可能是商旅販運食鹽的賬目,也或許是官府組織勞力  運輸食鹽而書寫的清單;漢代下屬機構通常按照上級下達的“檄”書,在規定的  時間把食鹽運輸到指定地點。

關鍵詞:烏程漢簡;食鹽民營;棨;鹽價;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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烏程漢簡中的鹽業問題考述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