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摘要:走馬樓吴簡中的“雇”“債”“假”皆可作雇傭解,其中“債” 應爲“賃”。吴簡所見臨湘地區的雇傭現象主要有三類:官倉雇傭百姓運輸出米 至己(已)丘倉,并依據“甲戌書”發放雇直;某人雇傭另一人運輸米税;官方 依“詔”指導州郡縣、軍吏父子兄弟雇人代役。第一類屬官方雇傭行爲,後兩類 本質上屬私人雇傭行爲。
關鍵詞:吴簡;雇傭;雇;債;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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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馬樓吳簡所見雇傭現象試探.pdf